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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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教育信访工作规定

    教育信访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教育信访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合法权益,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和教育系统的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结合教育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信访,是指教师、学生、公民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走访或电话等方式,向各级教育部门(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下同)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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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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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户籍或者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自治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根据自治区人口发展状况,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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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 开展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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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信访人(进行信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自治区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它们的派出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的重要渠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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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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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第四条 国家机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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